B型肝炎

預防方法

B型肝炎的預防方法

  1. 衛生教育
    • 使用拋棄式注射針具及針灸針具,穿耳洞、刺青工具等需充分消毒滅菌,並避免不必要的輸血、打針、針灸、刺青、穿耳洞等行為。
    • 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,不與別人共用刮鬍刀、牙刷、針具、刮痧板、指甲剪,以免刮破皮膚或黏膜而感染。
    • B型肝炎帶原者需特別注意防範傳染他人,尤其是工作上常需接觸傷口之醫療人員及牙醫。
    • 避免多重性伴侶及嫖妓,並採取安全性行為。
    • 建議曾接受性病診療者,應接受B、C型肝炎衛教及篩檢,如B型肝炎未帶原且無抗體者,應接種B型肝炎疫苗。
  2. 預防接種:(請見預防接種建議)

 

B型患者、接觸者之處理方式

  1. 通報時限 :1週內。
  2. 疫調作業 :確定病例才進行疫調,必要時亦請通報醫院將病歷資料上傳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「傳染病個案通報系統」,以利個案研判;另,如有疑似群聚事件發生時,應於通報時即進行疫調,不需等待檢驗結果。
  3. 接觸者處理 :個案如為確定病例,於潛伏期內之血液或性行為接觸者,如經疫調研判為個案疑似感染來源或可能遭受個案感染,應進行接觸者採檢;群聚事件發生時亦同。接觸者之檢體採檢送驗事項,請參閱「防疫檢體採檢手冊」或逕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研究檢驗中心。
  4. 個案預後及衛教 :
    • 建議個案於發病日後滿6個月,應至醫療院所進行預後檢查,以瞭解是否康復或成為慢性感染者。
    • 採取預防及保護措施,避免傳染他人或感染其他型肝炎病毒,且勿捐血。
    • 定期追蹤檢查:肝功能正常者,建議每6個月或1年至醫院接受肝功能及超音波檢查;肝功能不正常者,需由醫師評估並診治,以決定追蹤時程,以早期發現肝臟的異常變化。
    • 世界衛生組織(WHO)建議可接種A型肝炎疫苗(無A型肝炎抗體者)及B型肝炎疫苗(B型肝炎未帶原且無抗體者),以預防合併A型肝炎或B型肝炎感染,並保護肝臟。